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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情义(微h)(2 / 4)

靠在门框上,眼神落在那张刚换好的床单上:

“你是大学女,你自有你的路要走。”

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,甜丝丝的,燕窝是程天朗买的,燕窝粥是金姐炖的。

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,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。

“大学女,也有犯糊涂的时候。”

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。

三年前的程天朗,还是她嘴里的“那个死扑街”。

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,她每次进出,他都会口哨。

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。

后来才知道,他是跟着becky来的,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。becky上楼接客,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,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,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。

还好她没自作多情,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。

神经病,吃软饭的,她更瞧不上他了。

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?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,该守还是守,该等还是等。

becky在楼上开工的时候,他就靠在前台边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。

她不理他,他依旧可以嬉皮笑脸,自说自话,说完了也不觉得尴尬,抽支烟就算结束话题。

直到有一天,她在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公司法教材,全是英文,她看得很是吃力,他凑过来瞄了两眼,她以为他要说那些“妹妹仔这么努力看书做什么”之类的屁话,结果他什么也没说,看了两眼就走了。

第二天一早,她推开门,发现多了一本书。

一本精装的,崭新的,连塑封都还没拆的《panyw:prciplesandpractice》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门口,她拿起来,下面还压着一张便签,那字简直丑的没法看——“这本好像跟你昨天看的是同一个作者。”

她拿着书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。

从那天起,隔三差五,她门口就会出现新的东西。当天的《明报》财经版,特意翻到法律专栏那一页。金管局新出的反洗钱指引,一本jeffreyrobn的《theundryn》,湾仔书店买的,封面还贴着书店的价签,一百八,他也没撕掉,就这么放在她门口。

后来她才知道,有回为了找一本她随口提过的绝版书,他在旺角跑了三家书店,最后在铜锣湾找到了。

往返车费比那本书还贵。

她吃着碗里的燕窝,就是觉得这碗糖水比刚才更甜了。

———

陈宝珠思甜的时候,程天朗回了becky那间屋。

becky在厕所里冲凉,他没叫她,翻出证件往兜里一揣,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,厕所门开了。

becky浑身是水,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,一把抱住程天朗的腰身。

程天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浸湿的外套,皱了皱眉,得,又要换衫。

“天朗哥,你要去哪里?”

程天朗没应她,从裤兜里摸出烟,叼了一根在嘴里,点燃吸了一口,才开口。

“becky,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。欢场上无真爱,还需要我来教你吗?”

becky的脸刷地白了。

“天朗哥,发生什么事了?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?是不是我买的东西太贵、太多,你生我气了?我今天就去把那些东西全部退掉,好唔好?”

程天朗动了动胳膊,想甩开她。转头看见她那张脸——真是跟那年初见的那个天使一样,干干净净的,到底没发作。

“那些东西,是你这三年应得的。这三年,我吃你的、用你的、住你的,还白睡了你三年。照理说,你要是不跟我耗这三年,你在别人那里得到的,岂止这些?”

“天朗哥!你怎么能这样讲?我对你——”

“当年甘姐手下大名鼎鼎的碧游仙子,谁人不知,谁人不晓?那一手抓龙筋的绝活,从不肯轻易施展。为了跟我做这场戏,跑到庙街来当最低贱的站街女——讲到底,是你蚀底。”

她的手僵住了。

“你……你什么时候知道的?”

“一开始就知道啰。”程天朗弹了弹烟灰,“你太低估我的记性了。你不会真以为,我对所有女人都是睡过就忘吧?头一次在砵兰街,故意穿一身校服,在我眼前晃来晃去,不就是想勾起我的兴趣?怎么,是你觉得我程天朗是个净识得屌閪的傻閪,还是你背后那个人,真当我是个头脑简单的废物?”

“我没有!我真的没有!我就是单纯的喜欢你、仰慕你。之前你当着甘姐的面点了我,可那晚,除了帮你吹箫、帮你抓龙筋,你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我。你是第一个点了我却没有睡我的男人。我知道你是个好人,后来听说你退出了社团,我知道——我唯一能留在你身边、真正做你女人的机会来了。这三年,我对你都是真心的,我——”

“becky。”程天朗已经开始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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